各相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修改为“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中“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现金;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5%。期限:现金形式的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不计息退还。”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1)履约保证金;(2)银行保函;(3)保险公司保单;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5%;期限: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解除;履约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坞根镇白璧村2A景区村庄重要节点设计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坞根镇白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日期: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