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智能制造园基础设施配套金曙路临时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智能制造园基础设施配套金曙路临时道路工程,路面面积约1529m2,路面结构层为(4细粒式+6中粒式)cm沥青砼+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砂基层(水泥含量5%)。
2.2 计划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426683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道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入彩典宝库免费下载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6日17: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幢502室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2#楼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因国内疫情严峻,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东部新区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95/index.html)、彩典宝库免费下载网站(http:)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
联 系 人:陈丽
电 话:0576-86680705
招标代理机构:彩典宝库免费下载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1、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仅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投标人提供)
2、因疫情形势严峻,请本项目参加人员限派1 名代表参加,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
有台州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进入会场。
请参加人员按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防疫相关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