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竞价方:
本工程竞价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公开竞价公告1.1、合同(样稿)第一条、第三条中拆除工作要求调整为:“①负责将拟拆除的办公楼、厂房、处理池、养猪厂等进行解体落地;②负责将拆除解体遗留的木板、木条等清理外运;③负责将办公楼、厂房、处理池、养猪厂等场地上的树木、绿化进行清理移除。④本项目拆除、清运等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⑤不得破坏地面及地面建筑以下部分。⑥拆除部分不含围墙、变压器、发电机。”
2、公开竞价公告1.5范围调整为:“业主指定的围墙内的办公楼、厂房、处理池、养猪厂等(不含围墙、变压器、发电机)拆除及拆除废料处置。”
上述内容作为《坞根镇“八一塘”生猪养殖污水处理中心厂房拆除项目竞价会资料》的补充内容,如与原竞价会资料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业主: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