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5.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中二、投标人须知20.1条款中内容:“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当场出示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信息(浙里办-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及提供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复印件(网上打印件须加盖公章)。”调整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泽国镇金水村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