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大楼装饰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21〕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大楼装饰工程,工程内容:一层地面铺设750*1500地砖,天棚石膏板吊顶及铝方通吊顶,墙面刷乳胶漆3遍;二层拆除原有复合地板,铺设新复合地板,天棚石膏板吊顶及铝方通吊顶,墙面刷乳胶漆3遍等工程。
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
2.2 计划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2156378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9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三楼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下面第5.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和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下面第5.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或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彩典宝库免费下载网站(http:)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岭市新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6-86598032
招标代理机构:彩典宝库免费下载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优优家园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1、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仅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投标人提供)
2、疫情期间,进入开标会议室前在镇门口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主动告知有无感冒发烧症状、有无去过疫情重点区域、最近 14 天居住地,如无上述情况可到开标会议室签到,间隔 1 米就坐、戴口罩。会场内不得吸烟,服从安排,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