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市新区百丈路(彩屏路—科技路)修复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百丈路(彩屏路—科技路)修复工程,包括路面拆除修复,人行道拆除修复,侧石拆除修复,树池边框(含垫层)修复,花岗岩栏杆修复,检查井抬深、废配电房拆除、障碍物移位,新增2处雨水口,就近接入市政管网。
路面修复面积365㎡,道路180mm抗弯拉强度4.5MPa水泥砼+180mmC15砼垫层;人行道修复面积892.5㎡,15cm厚级配碎石+15cm厚C20砼基础+3cm厚M10水泥砂浆+6cm厚荷兰砖;侧石修复长120m,5cm厚C20砼垫层+3cm厚M10水泥砂浆+10cm*24cm砼靠背+30*15cm603光面花岗岩侧石;树池边框,11cm厚砼垫层+3cm厚M10水泥砂浆+603花岗岩树池边框。
2.2 计划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901657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修复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一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如投标人为2019年度温岭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明确委派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391254/index.html)、彩典宝库免费下载网站(http:)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 系 人:章剑波
电 话:0576-81667818
招标代理机构:彩典宝库免费下载
地 址:温岭市阳光大道210号沪商大厦606室
联 系 人:莫顺留
电 话:0576-80689060
温馨提示:
1、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附件四)”。(仅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投标人提供)
2、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需检查健康码(非绿码不得进入)、测体温,戴口罩,分散就座。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7月12日下午4:00整。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的,保函的出具日期必须在2020年7月12日前。